用于机动车的安全装置
Abstract:
按本发明的一个方面,用于机动车的安全装置(1)具有可充气的气囊,所述气囊这样进行适配,使得所述气囊在已充气的状态下在机动车挡风玻璃(5)的外侧的至少一个下方部分上延伸,用以保护碰撞到的人员。此外,所述安全装置具有气体发生器(7),所述气体发生器用于为气囊(3)充气,其中,气囊(3)具有第一腔室(31)和第二腔室(32)。这里,所述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这样设置,使得矮小的人员在一确定的车辆速度下或在一确定的车辆速度范围内将以高的概率碰撞到所述第一腔室上,而高大的人员在一确定的车辆速度下或在一确定的车辆速度范围内将以高的概率碰撞到所述第二腔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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