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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202592346U
公开(公告)日:2012-12-12
申请号:CN201120533713.6
申请日:2011-12-19
Applicant: 株式会社牧田
Abstract: 电池式电动工具提高电池式电动工具的输出。电动工具(10)具备:对工具进行驱动的电动机(14);向电动机(14)供给电力的电池(22);以及设置于电动机(14)与电池(22)之间的电动机驱动电路。电动机(14)是无刷电动机。电池(22)的公称电压例如为18伏特,当35安培以上45安培以下的电流在电动机中流通而输出450瓦特以上550瓦特以下的电力时,电气综合效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