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器
    11.
    发明公开
    加湿器 审中-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224682A

    公开(公告)日:2024-06-21

    申请号:CN202311717766.7

    申请日:2023-12-13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加湿器。本发明的加湿器包括:水箱,存储水;加湿水槽,配置在所述水箱的下侧,利用从所述水箱接受的水来生成加湿空气;供水管,配置在所述水箱的下侧,将从所述水箱接受的水向所述加湿水槽供应;以及内引导件,与所述水箱的外周隔开配置;在所述水箱和所述内引导件之间形成有供在所述加湿水槽中生成的加湿空气流动的吐出流路;所述内引导件包括配置在所述水箱的下侧的底部壁,所述底部壁形成有使所述加湿水槽和所述吐出流路连通的第一底部孔以及配置有所述水箱和所述供水管中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底部孔;所述底部壁形成倾斜面,以使所述第一底部孔的高度比所述第二底部孔的高度低。

    加湿器
    12.
    发明公开
    加湿器 审中-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224680A

    公开(公告)日:2024-06-21

    申请号:CN202311711658.9

    申请日:2023-12-13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加湿器。本发明的加湿器可以包括:水箱,存储水;加湿装置,从所述水箱接受水并产生雾气;水箱保持件,配置在所述加湿装置的上侧,覆盖所述水箱的外周以形成供所述水箱插入的空间;以及壳体,配置在所述加湿装置的上侧,从所述水箱保持件朝外侧方向隔开;在所述水箱保持件和所述壳体之间形成有供从所述加湿装置产生的雾气流动的吐出流路。

    加湿器
    14.
    发明公开
    加湿器 审中-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224675A

    公开(公告)日:2024-06-21

    申请号:CN202311705214.4

    申请日:2023-12-12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加湿器。本发明一方面的加湿器包括:壳体,具有吸入口;风扇,配置在所述壳体的内部;吐出口,朝所述壳体的外部开口;加湿组件,将接收的水进行喷雾;送风流路,供由所述风扇吹送的空气流动,朝所述吐出口延伸;以及加湿流路,供在所述加湿组件进行喷雾的湿空气流动,在所述吐出口的上游侧与所述送风流路分隔,朝所述吐出口延伸而与所述吐出口连通,从而在将加湿空气供应到远处的同时能够容易地调节加湿量。

    加湿器
    15.
    发明公开
    加湿器 审中-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224671A

    公开(公告)日:2024-06-21

    申请号:CN202311720555.9

    申请日:2023-12-14

    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加湿器。本发明的加湿器包括:加热水槽,对水进行加热;加湿水槽,与所述加热水槽连接,利用从所述加热水槽接收的水来生成加湿空气;第一连接管,将储存于所述加热水槽的水输送到所述加湿水槽;第二连接管,使在所述加热水槽中生成的加湿空气和在所述加湿水槽中生成的加湿空气流动地连接;以及排气管,将存在于所述加湿水槽的内部的加湿空气排出到外部。

    通风设备
    16.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5783173A

    公开(公告)日:2016-07-20

    申请号:CN201610017962.7

    申请日:2016-01-12

    Abstract: 一种通风设备,包括壳体,该壳体的内部被分隔成第一层和第二层。第一共用管道形成在第一层中并被构造成用以吸入室内空气和室外空气中的一者,且使所吸入的空气水平移动。第二共用管道形成在第二层中并被构造成用以吸入室内空气和室外空气中的另一者,且使所吸入的空气水平移动。第一和第二热交换器分别设置在第一和第二共用管道中。该通风设备的优点是空气阻力被最小化,水平移动的空气与热交换器的整个区域进行热交换,因为空气被分成第一层和第二层并且水平移动,所以空气与热交换器之间的热交换效率提升。

    计算路线的方法及用于获得路线的方法或者设备

    公开(公告)号:CN104919281A

    公开(公告)日:2015-09-16

    申请号:CN201380065178.8

    申请日:2013-12-13

    Inventor: 安泓犯 崔宰赫

    Abstract: 提供了一种按照本发明的实施例确定是否存在通过使用交通信息重新计算包括出发点和目的地的行程路线需要的方法。该方法由服务器执行,并且包括:当终端从预先报告的位置移动特定距离时,从终端接收当前位置;当目的地是限定为第三方的标识符(ID)的第三方的位置时,获得第三方的当前位置;以及确定是否存在基于所获得的第三方的当前位置按照特定条件重新计算路线的需要,其中特定条件是(1)当第三方从预先报告的位置移动等于或者大于预先确定的值的距离时,或者(2)当第三方从预先报告的位置移动等于或者大于预先确定的值的距离,并且在终端的当前位置和第三方的当前位置之间的距离小于临界值时,以及如果满足特定条件的一个,可以确定存在重新计算路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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