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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268502B
公开(公告)日:2011-07-20
申请号:CN200680034269.5
申请日:2006-10-16
Applicant: 夏普株式会社
CPC classification number: G09G3/3406 , G09G3/3611 , G09G2310/04 , G09G2320/0285 , G09G2320/062 , G09G2320/0646 , G09G2320/0653 , G09G2320/066 , G09G2320/0673 , G09G2360/16 , H04N5/44591 , H04N21/4318 , H04N21/44008 , H04N21/84
Abstract: 实现最适合应显示的视像内容类型的显示质量的视像显示。液晶显示装置按照APL测量部(16)测量的视频信号的APL控制背后照明光源的发光亮度。测量APL的视频信号的范围例如能从视频信号的亮度级等决定,或能根据输入视频信号中包含的体裁信息或液晶显示装置(1)进行OSD显示时的OSD显示信息决定。附图示出去除上下无视像区域并决定有效视像区域的状态。由此,能去除显示特定体裁的视频信号时显示的附加信息和OSD显示的附加信息,可控制背后照明光源的发光亮度,以便取得最适合视频信号的显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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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388196B
公开(公告)日:2011-03-23
申请号:CN200810169434.9
申请日:2007-02-05
Applicant: 夏普株式会社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不降低显示品位的情况下根据图像信号特征量的变化完成最佳图像显示,同时减少电耗。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且在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大于预定值C3时对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进行可变地控制,从而随着该特征量变大,使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降低。这里,所述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是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对于所述预定值C3,所述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设定在68.2%至90.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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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1388196A
公开(公告)日:2009-03-18
申请号:CN200810169434.9
申请日:2007-02-05
Applicant: 夏普株式会社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在不降低显示品位的情况下根据图像信号特征量的变化完成最佳图像显示,同时减少电耗。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图像的液晶板和照射该液晶板的光源,且在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大于预定值C3时对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进行可变地控制,从而随着该特征量变大,使所述光源的发光亮度降低。这里,所述输入图像信号的特征量是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对于所述预定值C3,所述一个帧内的平均亮度电平对输入图像信号的最大亮度电平的比率设定在68.2%至90.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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