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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0352027B
公开(公告)日:2021-12-07
申请号:CN201880014445.1
申请日:2018-06-12
Applicant: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在本体部的摆动时软管体不易与地板接触的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11)具有吸尘器本体(13)、软管体(31)、连接体(32)、以及支承部件(33)。吸尘器本体(13)具备行进轮(24)和本体部(25)。本体部(25)被设为能够相对于包含行进轮(24)的旋转轴的铅垂面(P)在遍及一侧与另一侧的范围内摆动。连接体(32)将软管体(31)的一端侧连接于本体部(25)。支承部件(33)相对于连接体(32)分别设于本体部(25)的摆动一方向侧的位置与摆动另一方向侧的位置。支承部件(33)通过与地板(F)的接触而在软管体(31)的一端侧与地板(F)非接触的位置规定本体部(25)的各摆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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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10352027A
公开(公告)日:2019-10-18
申请号:CN201880014445.1
申请日:2018-06-12
Applicant: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在本体部的摆动时软管体不易与地板接触的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11)具有吸尘器本体(13)、软管体(31)、连接体(32)、以及支承部件(33)。吸尘器本体(13)具备行进轮(24)和本体部(25)。本体部(25)被设为能够相对于包含行进轮(24)的旋转轴的铅垂面(P)在遍及一侧与另一侧的范围内摆动。连接体(32)将软管体(31)的一端侧连接于本体部(25)。支承部件(33)相对于连接体(32)分别设于本体部(25)的摆动一方向侧的位置与摆动另一方向侧的位置。支承部件(33)通过与地板(F)的接触而在软管体(31)的一端侧与地板(F)非接触的位置规定本体部(25)的各摆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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