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片
    2.
    发明公开
    复合片 审中-实审

    公开(公告)号:CN119731387A

    公开(公告)日:2025-03-28

    申请号:CN202480003673.4

    申请日:2024-06-24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复合片,其在由纤维构成的片基材中载持金属有机结构体,气体吸附性能高,在使用时金属有机结构体也不易脱落。在复合片中,金属有机结构体分散在由纤维构成的片基材中。所述纤维包括具有由芯部分和鞘部分构成的芯鞘结构的芯鞘纤维。所述金属有机结构体通过所述芯鞘纤维的所述鞘部分的树脂熔融固着而被载持。在所述芯鞘纤维的所述鞘部分载持的所述金属有机结构体的表面露出率为50%以上。

    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
    3.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7881379A

    公开(公告)日:2024-04-12

    申请号:CN202280057294.4

    申请日:2022-12-2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可应用于人体的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优选具有形成步骤,该形成步骤一边将具有流动性的组合物从喷嘴向对象物供给,一边使该喷嘴相对于该对象物相对移动,在对象物上形成来自该组合物的堆积体。作为所述喷嘴,优选使用喷嘴径为0.01mm以上且2mm以下的喷嘴。所述形成步骤中,优选使所述喷嘴的前端与所述对象物的距离相对于所述喷嘴径的比(距离/喷嘴径)为0.35以上且低于3,而供给所述组合物。

    铸件制造用结构体
    6.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6457119A

    公开(公告)日:2023-07-18

    申请号:CN202180072871.2

    申请日:2021-10-04

    Abstract: 本发明的铸件制造用结构体含有至少一部分为有机纤维的有机成分。该结构体在氮气气氛下以1000℃加热30分钟后的质量减少率为1质量%以上且低于20质量%。铸件制造用结构体包含无机颗粒。铸件制造用结构体中作为无机颗粒包含第一无机颗粒和第二无机颗粒,该第一无机颗粒具有规定的形状和物性中的至少一者,该第二无机颗粒具有与第一无机颗粒不同的规定的形状和物性中的至少一者。除此之外或取而代之,铸件制造用结构体的依据JIS K7017测得的最大弯曲应力为9MPa以上且最大弯曲应力时的弯曲应变为0.6%以上。

    固态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
    7.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8251201A

    公开(公告)日:2024-06-25

    申请号:CN202380014487.6

    申请日:2023-04-19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固态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其是具有立体花纹的固态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具有将设置在对象物上的固态基材以不贯通所述基材的方式进行切削的切削工序。在所述切削工序中,形成具有多个高度方向的阶差幅度为0.001mm以上且1mm以下的层状的台阶的台阶部,以所述基材的表面的最顶部与最底部的高低差为1mm以上的方式切削所述基材。

    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
    8.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7979940A

    公开(公告)日:2024-05-03

    申请号:CN202280063887.1

    申请日:2022-12-2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能够应用于人体的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满足以下的(1)或(2)。(1)具有形成工序,从喷嘴向对象物供给组合物,在对象物上形成来自该组合物的堆积体。在形成工序中,具有将从喷嘴供给的组合物冷却至23℃以下且粘度成为5Pa·s以上且1000Pa·s以下的组合物冷却工序。(2)具有:形成工序,从喷嘴向对象物供给组合物,在对象物上形成来自该组合物的堆积体;和组合物冷却工序,在该形成工序前,将在该形成工序中要从喷嘴供给的组合物冷却至23℃以下且粘度成为5Pa·s以上且1000Pa·s以下。

    固体化妆品的图案部
    9.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755514S

    公开(公告)日:2024-07-26

    申请号:CN202330244329.2

    申请日:2023-04-27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固体化妆品的图案部。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产品作为固体化妆品使用。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实线所示的形状和图案。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
    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6.用实线表示的部分是作为局部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点划线表示要求保护部分与不要求保护部分的分界线。
    在设计1表示保护范围参考图中,圆A与圆B之间的区域是作为局部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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